
马儒达教授从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布鲁内尔法学院(Brunel Law School, Brunel University London)加入本中心,她曾在该学院担任国际法教授和国际与公法中心(CIPL)主任达六年之久。在来英国或回到英国之前,她在香港大学担任了二十五年的法学教授和法律系主任,见证了香港从英国殖民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转变,以及从国际制造业中心到全球服务业大都市的转变。在此期间,香港大学成为亚洲乃至世界最著名的学术机构之一。她还曾在欧洲(剑桥和伦敦)和北美(哈佛、耶鲁和维多利亚)的多所著名法学院和大学担任访问学者。她拥有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文凭、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南非南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她是一名律师、以色列律师协会成员,在开始学术生涯之前曾在私营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研究和出版物:马儒达教授的学术专长领域包括一般国际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法律人格、国际难民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实在法理论、法理学/法律理论、宪法/公法、法律与社会以及法律与经济学。她在这些领域和相关领域(包括哲学和社会科学)出版了 100 多部著作、书籍章节和期刊文章。她的学术成果曾被香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法院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