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

LECTURES

Mary Kay Kisthardt教授作“当代美国家庭法”的讲座

时间: 2007-05-22

 

517晚,来自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法学院的Mary Kay Kisthardt教授为我们作了题为“当代美国家庭法”的讲座。Kisthardt教授详细介绍了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美国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转变,美国家庭所面临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及其发展,包括:祖父母的探望孩子的权利、“谁是合法的父亲/母亲”以及同性恋婚姻对美国传统家庭关系的挑战与冲突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美国社会的离婚和再婚率高居不下,导致整个社会家庭结构的不稳定,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婚姻和家庭问题。夫妻二人离婚后,或者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权往往受到抚养孩子一方的阻挠,为此孩子的祖父母和抚养孩子的母亲/父亲一方经常发生冲突。虽然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以监护权为借口阻止祖父母探望孩子,但祖父母们也有自己的“杀手锏”:州和联邦的议员们往往都是祖父母一级,因此他们对保护祖父母的探望权有着非比寻常的同情和倾向。

当孩子的亲生父亲与其合法的父亲——即基于与母亲的婚姻而和孩子形成的父子/父女关系的一方——不是同一个人时,“合法的父亲”应当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也享有一个父亲对孩子的所有权利,而孩子的亲生父亲没有权利介入这种合法的家庭关系之中,除非母亲去世,而“合法的父亲”不愿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时,亲生父亲方能对孩子主张抚养权等权利。在这类案件中,美国法院系统逐渐形成了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孩子的利益优于血统关系的判例法。这与我国重视血统的做法极为不同。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性恋婚姻也逐步步入人们的视野。Kisthardt教授围绕马萨诸塞州允许同性婚姻的立法实践和其他州法律的尖锐冲突,以及同性婚姻中通过捐献的精子/卵子和同性婚姻一方的卵子/精子结合受精,再植入同性婚姻另一方或者第四方的子宫孕育孩子的做法所产生的孩子的归属问题进行了风趣的讲解,同学们也踊跃提问并对这一热门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法律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集中反映,并反作用于整个社会。Kisthardt教授的讲座向我们展示了美国婚姻家庭法律与中国法律的巨大差异,以及当今技术和社会进步将对我们的婚姻和家庭法律制度产生的冲击,将我们带入了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一个全新的境界。                              (杨  雷)

上一篇:张健雄教授做“全球化过程中的中国角色”讲座

下一篇:申晓芳博士作“推进土地市场开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讲座

最新动态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上海路162号(上海路与北京西路交叉口)

版权所有:SUNBET·申博(中国区)官方网站-Official Website

域名编号为苏ICP备10085945-1号南信备606号

Copyright ©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Nanjing University Center for Chinese and American Studies. All Right Reserved.